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6 浏览数:6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及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的委托,苏州市审计局于2010年9月对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自2010年6月28日正式建立至2010年8月31日的管理和运行情况实施了审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十届市委第86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共产党员关爱帮扶困难群众行动”的建议方案》和中共苏州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共产党员关爱帮扶困难群众行动的通知》,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关爱基金”)于2010年6月28日建立。该基金的筹措在党员捐助、党费资助的基础上,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金帮扶对象主要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发放标准为低保户1500元/年,低保边缘户1000元/年,首年分两次发放。
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并开设基金专户进行归集,平江等六区组织部门、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和市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捐款的募集并汇总缴入市关爱基金专户,市委组织部再将该专户资金划入苏州市财政局账户。关爱基金发放时,由市财政局按发放对象分布将款项划至各区组织部门、区财政局或相关部门,再下拨至街道、乡镇,并由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发放至受助对象。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8月末,苏州市本级关爱基金账户共收到关爱基金2321.01万元,2010年上半年,苏州市本级实际用于发放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慰问金为1130.15万元,享受困难补助的共有17291户,其中低保户10624户,低保边缘户6667户。余额1190.86万元用于下半年及以后发放。
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了党员关爱帮扶困难群众行动的扎实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帮扶济困、关爱互助的良好氛围。审计结果表明,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序。此次审计建议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归集发放、帮扶对象的动态管理以及后续监督。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审计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